2015年工作总结
一、立足三农,认真搞好农机服务工作
在农牧局的正确指导下,柳河农机部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农机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机化发展呈现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农机作业水平持续提高、农机化技术推广面积持续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持续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好势头。至2014年末全县拖拉机拥有量25697台,农机总动力35.6767万千瓦,机耕86千公顷,机播45.4千公顷。农机综合作业水平达60.8%。
二、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根据吉林省农委《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和《柳河县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开展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全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1、补贴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县共落实中央补贴资金561.99万元,农民自筹217.9万元,补贴机具316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72台,插秧机22台,育秧设备2台,涉及15个乡镇,受益农户303户。
2、主要工作措施
(1)切实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农委《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农牧局会同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柳河县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方案》及时做了安排部署。
(2)建立机构、精心布置、落实责任
按照《柳河县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方案》精神,组织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为强化内部约束机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经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并逐级上报备案。
县农牧局会同财政局及时组织召开“全县农机购机补贴工作动员会”,组织县、乡农机管理人员传达学习了省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精心布置了项目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就相关业务进行认真培训。与各乡镇签订了《2015年度柳河县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责任状》,建立健全了管理目标责任制。
(3)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指标,不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条件,不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二是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核实登记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严把机具核实登记关。三是按规定使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指定专人负责,严格遵守和执行管理办法,确保上传数据全面真实准确,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四是依法加强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协调经销商做好机具供货,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五是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延伸绩效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把绩效考核贯穿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过程,认真开展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延伸绩效考核工作。
(4)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加大力度,力争政策宣传到位。我们采取张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申请程序》图和印发《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在柳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相关信息。总之,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力争使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同时鼓励生产厂家、经销商到我县设点经销农机具,供农民观摩、选购, 同时做好技术咨询解答工作。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补贴资金结算前,公示受益对象信息,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对象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政府网站(页)上公布,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时报送农机补贴实施进度及信息情况。
(5)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四个严禁”、“八个不得”等规定,未出现违反规定现象。
三、积极做好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工作
柳河县农机部门始终把科技推广作为农机化的工作中心,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机具和技术。2015年,结合省重点农机技术推广项目,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玉米机械化收获工作的推广力度。
四、存在的问题
1、农机管理技术人员年龄偏大,缺少新生力量,总体能力偏弱。
2、经费困难,工作条件差。由于县财政困难,自开展工作一年来,仍无一分工作经费安排。
3、宣传力度不够。一是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宣传不到位;二是县乡农机推广人员少、工作经费缺乏、深入基层开展工作难度大等原因,对新型农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不够。
4、上级主管部门布置农机补贴工作过晚,错过了农时节令。
5、部份补贴机具售后服务跟不上,机器出现故障后,不能及时提供技术,服务跟不上,影响农机具正常作业。
柳河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201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