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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7年农机化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
2007-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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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机字[2007]50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按照年初全省农机专业会下发的2007年工作要点和有关工作部署,请各市、县(市、区)农机(农业)局于12月15日前将2007年农机化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安排上报省局。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2007年农机化发展形势和重点工作总结,要突出工作的亮点和创新点,反映存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提出2008年的农机化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三、农机机构改革现状和主要领导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及联系方式。
请各市、县(市、区)农机(农业)局认真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上报。 联系方式:电话0431—88906324 电子信箱:cchljy@126.com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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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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