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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选型说明会在京召开 |
200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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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好“两减免、三补贴”政策,确保农机具质量,2005年3月7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委托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在京召开了2005年度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选型说明会。通过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具有一定产销规模、信誉较好的209种产品的43家农机企业应邀参加了会议。会上,对企业参选的条件、选型文件的填报要求、选型程序等做了详细说明;就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财政部农业司和农业部财务司、农业机械机化管理司的有关领导对搞好选型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次选型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关规定和农财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要求,参照竞争性招标的程序和机制进行的。主要目的是将性能稳定、价格合理、信誉度好、售后服务及时的农机产品筛选出来,制定《2005年度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保证农机具使用的可靠性、适用性,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自主选购的要求。
这次选型的范围是全国通用性较强的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三大类6个品种的农业机械。对以上机型各省、区、市不再重复选型。适合地方特点的其他类机具的选型工作将由各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参照同样的方式,采取竞争筛选的办法产生。据了解,2005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大中型拖拉机、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粮食干燥机械等六大类十八个品种的机具。
从参会的企业代表反映看,这种全国统一选型的办法深受企业欢迎:一是有利于农民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购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价格合理的农机产品,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民权益;二是方便企业,减轻了企业负担,让利于农民,减少了企业到多个省、区、市参加筛选的工作量;三是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市场,消除个别地方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为企业搭建一个规范有序的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平台,扶强扶优,保护了企业利益;四是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农机工业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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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中国农机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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