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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补贴资金购置农业机械经济效益情况调研的通知 |
2005-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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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机字[2005]3号
各有关县(市)农机局: 2004年,我省九台、梨树、梅河口、乾安、敦化等被列入国家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县(市)。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项目实施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措施得力,项目得到顺利实施。通过购置新型农机具,大大提升了项目区内的农机化水平和粮食生产能力,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为深入了解和掌握国家补贴资金购置农业机械经济效益发挥情况,为今后国家和省开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更加科学、完善、高效的实施。省局决定开展这次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此次调研的对象为使用国家购置补贴资金购买农业机械的农民个人和农机服务组织,每个项目县(市)调研10个购机农机户或农机服务组织。 二、调研内容 (一)农机户或农机服务组织用项目资金购置农业机械情况,自筹资金投入情况,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购置机械种类和数量,现有多少农业机械,固定资产总值情况。 (二)农机户家庭人口情况、劳动力情况、收入及支出情况、纯收入情况,农机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三)农机服务组织采取哪种经营形式、人员组成、如何进行管理、收支及利润、农机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四)新购置农业机械发挥作用情况,自有耕地作业量,对外承担作业量,承担了哪些作业量,还有多大作业潜力。 (五)如何利用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建立和完善农机合作社、农机股份公司或农机租赁公司,取得怎样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管理工作有哪些建议。 三、要求 调研工作由各项目县(市)农机局具体负责,各县(市)农机局要由主管局长亲自挂帅,配备专人抓好此次调研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研工作并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及时上报,要保证调研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事迹突出的农户或农机服务组织要认真总结,形成典型经验材料一并上报。 各项目县务必于2005年2月23日前将调研报告报送省农机管理总站乡站管理科。 联 系 人:苑志坚 联系电话:0431-7979748 地 址:长春市和平大街498号 邮政编码:130062 电子信箱:xiangzk.gl@jlnongji.cn 1、国家补贴资金购置农业机械经济效益情况调研表一(下载) 2、国家补贴资金购置农业机械经济效益情况调研表二(下载) 二00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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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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