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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6年农机化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
2006-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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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机字[2006]39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按照吉林省农业机械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安排,结合年初全省农机专业会下发的全省2006年工作要点和有关工作部署,请各市、县(市、区)农机(农业)局在12月20日前将2006年农机化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安排上报省农机局。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2006年农机化发展形势和重点工作总结,要突出工作的亮点和创新点,反映存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提出2007年的农机化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三、农机机构改革现状和主要领导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及联系方式。 请各市、县(市、区)农机(农业)局认真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上报,以便为全省农业工作会农机专业会提供有关材料和表彰依据。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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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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