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副局长孙红宣读《柳河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农牧局副局长郑德军主持会议,并做了工作部署
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李琦解读《柳河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4月13日上午,柳河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在县农牧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县财政局、县农牧局、乡镇主管领导、乡镇财政所所长、乡镇农机站站长、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县财政局副局长孙红在会上宣读了《柳河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牧局副局长郑德军主持会议,并做了工作部署。
郑德军指出,2015年我省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省农委、省财政厅下发了《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在2015-2017年政策执行期内,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方式等3年保持不变;在资金使用上,采取三年周期内年度资金连续滚动的办法;在操作程序上也都进行了调整。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认真按照上级《意见》要求和柳河县《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他要求,在每年6月30日前,优先办理春季农业生产所需的农业机械,7月1日后再办理秋季农业生产所需的收获机械和后勤加工机械。农机、财政两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补贴资金的结算进度,严格按照上级《意见》要求,按月组织结算和兑付工作,缓解农民群众的筹资压力。
他强调,各乡镇政府要成立补贴领导小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严格审核补贴对象,严厉打击倒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要增强自律意识,廉洁服务,全面完成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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