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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吉林省农委“关于申报2007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储备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
200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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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机(推)字[2006]20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技术推广站:
为进一步搞好2007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储备工作,现将省农委“关于申报2007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储备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将具备条件的项目于9月10日前通过邮箱或传真报送省站推广科。
联系人:刘 瑛 马 明 电 话:7976401 传 真:7976393 邮 箱:jlnjtgtgk@126.com
附件:关于申报2007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储备项目的通知 二00六年九月一日
附件:
关于申报2007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储备项目的通知
委各相关处室及事业单位:
“十一五”时期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按照委领导关于谋划一批大项目、储备一批大项目、建设一批大项目的指示精神,为提前做好2007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储备工作,请各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业务范围做好2007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储备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内容要求
1.拟申报的项目要紧紧把握农业部编制的《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确定的区域和产业布局,提出的发展战略、发展重点和重大工程项目(中国农业信息网上可查此规划)及国家2007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方向。
2.申报的项目避免与过去申报的项目相同。根据国家项目资金整合的要求。申报的项目要体现综合效益。
3.申报的项目要与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和本行业制定的“十一五”发展专题规划或专题研究报告紧密结合。
4.各事业单位,要负责本单位项目的上报工作。同进还要负责组织本系统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上报工作。
5.拟申报的项目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总投资效益分析。
二、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拟申报的项目报送发展计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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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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