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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2023年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2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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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办机发〔2023〕7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毫不松懈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现就当前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增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春季是农机作业高峰期,也是农机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特别是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迅速提高政治站位,把防风险、保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要迅速组织动员农机安全网格员、协管员等基层一线力量深入辖域内的农机户、农机合作社等生产经营组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前,化解在小。特别是配合当地政府加强无牌无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整治力度。
三是毫不松懈做好农机安全应急值守。近期要组织领导干部带班,专人值守,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紧盯辖域内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第一时间掌握和处理农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并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3月3日—17日,实行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及舆情应对即时报告制度,对于出现涉及农机伤亡的事故(包括农机道路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于出现影响农机化生产顺利开展的舆情,亦应第一时间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并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值守人员及电话:
丁长顺:13341439953;张洪铭:13578901127。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值守人员及电话:
王 雷:15143074317;肖允功:18943108869。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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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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