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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双辽市、和龙市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请示的批复 |
202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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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办机函〔2022〕2号
和龙市农业农村局,双辽市农机总站: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双辽市、和龙市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第八批)。请你们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管理,推行便民服务,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有效运行。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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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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