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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深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
2022-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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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机管字〔2022〕21号
各有关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农机总站(中心):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2〕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省耕地深松项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
各项目县要强化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加强部门协作,按照2022年省里耕地深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及时将任务目标分解到乡镇、村屯、服务主体,做好组织发动、宣传培训、指导服务、检查验收、资金兑付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和落实。各项目县在编制实施方案时要加强与耕地深松项目省级主管部门沟通,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实施方案经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盖章后上报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备案。深松作业期间,要抓住有效作业时间,做好应对突发极端天气等不利因素的预警预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及时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二、加强指导服务,确保高质量推进
各项目县份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培训,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群众开展深松作业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机服务组织承担深松作业任务,合理调度农业机械,科学组织生产作业。要做好深松作业机械检修保养及电子监测设备安装、调试、标定工作,确保以良好状态投入生产、不误农时。要加强对农机手的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深松作业质量。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增强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要深入一线进行实地指导,切实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实际困难问题。要通过培训会、现场演示会、典型引领等形式,引导服务组织使用高性能深松机具实施高标准深松作业,确保耕地深松项目高质量推进。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实施
全省耕地深松项目补助实行远程电子监测信息化管理,以远程电子监测数据作为耕地深松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各项目县份作业期内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增加监测平台浏览的次数,每天及时查看辖区内作业进展情况,如发现问题(单车日作业量较大、速度过快等),要深入实地进行核查。要加强项目执行定期调度和督导指导,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重大事项要及时向耕地深松项目省级主管部门报告。要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兑付给补助对象,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各项目县份2023年1月10日前将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要保证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关数据材料的报送情况纳入区域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的绩效评价范围,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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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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