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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关于上报2022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绩效目标的通知 |
202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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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机管函〔2022〕1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中心):
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14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要求,请你们结合本地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际和历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辖区适宜深松整地面积、2022年绩效目标等内容进行摸底调查测算,认真填报“2022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盖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月20日前报省农机中心生产管理处。上报的绩效目标必须与实际作业需求、作业能力相对应,确保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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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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