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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吉林市城区等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请示的批复 |
202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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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办机〔2021〕3号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辉南县、临江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白城市洮北区、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市城区、辉南县、临江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白城市洮北区、安图县、龙井市、图们市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第六批)。请你们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管理,推行便民服务,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有效运行。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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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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