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管字〔2021〕17号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中心):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1〕10号)文件要求,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农机深松整地项目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1.实施方案制定及组织落实措施等情况。
2.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资金结余结转、资金调整等情况。
3.拖拉机、深松机匹配及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安装标定等情况。
4.作业进度、作业效率、作业质量等情况。
5.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主要方式
1.县级自查。各项目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上述重点内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形成督导检查报告,上报省农机中心备查。各项目县要加大督导检查和推动落实力度,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实施进度、作业质量和安全生产。
2.省级抽查。省农机中心组成督导检查组,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赴部分项目县实地督导检查,形成督导检查报告,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督导检查将采取听取情况、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掌握项目实施的真实情况,推动项目扎实有效实施。
三、有关要求
1.各项目县要高度重视,组织骨干力量专班推动,抓住秋冬封冻前的有效作业时间,加快深松整地项目实施,确保及时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2.各项目县要确保督导检查质量,认真准备有关自查材料,材料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措施要着实,务于11月20日前将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报省农机中心。
3.督导检查组要严格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督导检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食宿出行严守标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安全防范。
4.此次督导检查从11月1日开始,于11月15日结束。省级抽查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刘明
联系电话:0431-81293670
邮 箱:njscglb@126.com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