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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强秋收时节农机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1-10-18

吉农明电〔2021〕47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目前秋收已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21〕61号)和《全省“保秋收、保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督导检查方案》《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吉农明电〔2021〕43号)精神,切实抓好秋收时节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农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地要结合全省秋季农机作业的特点,采取线上、线下多措并举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技术培训,持续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要充分运用农机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农民群众懂法、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劝导农机手拒绝载人、群众拒绝搭乘。要深入农机场库棚、作业现场,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各级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推广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为秋季农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严格落实农机监管责任,强化秋收指导
  随着秋收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一定要清醒认识到,随着气温逐渐下降,秋收已经进入关键时期、紧张阶段,农机作业的高峰期,农民容易放松安全生产的警惕性。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统筹协调农业综合执法、农机安全监理等相关机构,合力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管理及牌证核发、驾驶人考试及证件核发、安全技术核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严禁出现工作断档、监管空白。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集中组织人员力量,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和技术指导工作。县级农业农村局要分片包干,落实农机作业指导责任,要把服务和指导送到田间地头、送到农机驾驶员手上。组织农机销售企业和各乡(镇)农业服务人员,深入各村包保作业,开展直接有效的农机作业安全生产指导服务。
  三、突出抓好农机风险防控,彻底排除隐患
  各地要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及时提示农机驾驶员牢记农机安全生产法规、遵守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要指导农机驾驶员开展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如收割机上是否有灭火器、危险部位是否有警示标志、齿轮皮带是否有防护罩、排气管是否有防火罩、灯光是否明亮、制动是否灵敏等,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要强化反光标识粘贴使用,确保农业机械夜间作业安全。要对秋收农机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提出整改要求,切实排除安全隐患。
  四、突出抓好农机安全管理,强化农机监管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频次和力度,切实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要下沉监管重心,重点在城乡结合部以及通往农田、养殖场院、农贸市场等主要路段,严查严处拖拉机载人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紧盯凌晨、夜间等事故易发时段,更加细致地谋划过硬措施;要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作业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严查未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和检验手续、伪造变造号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省农业农村厅将组成3个督导组到各地进行督导,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督导长春、吉林和延边地区;省农机管理中心负责督导辽源、通化及梅河口和白山地区;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负责督导四平、松原和白城地区。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15日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阅读次数 [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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