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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实施工作交流会的通知 |
2005-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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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科〔200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有关单位: 为交流和总结《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实施一年来的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措施,并进行《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10月中旬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实施工作交流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科教处处长或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的人员1人,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1人,请勿超员。 邀请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中国农机安全报社派员参加。 二、会议时间 2005年10月18~19日,17日报到。 三、会议地点 邮电部青岛疗养院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4号,电话:0532-85876145;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501路公共汽车到彰化路站下车;机场大巴到贵都大酒店(终点站)下换乘501路到彰化路站下车。 四、其他 (1)会务工作委托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负责。 联系人:何明 手机:13061299223 电话:0532-85763585 传真:0532-85763586 (2)请各有关单位于2005年10月12日之前将参会人员单位、姓名、性别、职称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我司科教质量处。 电话:010-64192817 传真:010-64192863 电子邮件:njhkjc @ agri.gov.cn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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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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