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尤其是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促进下,农民对农机的购买力不断增加,农机零配件需求量也不断扩大。在市场准入制度还不完善的今天,由于监管制度滞后,一时还不能制定出一整套系统的、完善的政策措施来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督,部分不法分子趁机把未经鉴定机关鉴定或鉴定检测不合格的零配件流入市场。这给本来经济收入低微的农民群众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甚至危及人身安全,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胡锦涛总书记说得好:“群众利益无小事。”因此,上述现象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劣质农机零配件为何仍然泛滥?主要原因有:
一、法规建设滞后。农机部门在农机配件“打劣”方面
没有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利于技术监管工作开展。对劣质农机零配件,农机部门没有查封、没收等权力。在零配件准入制度方面没有较具体严格的要求。部分非法生产商、经销商在利益的驱动下,唯利是图,抓住市场管理制度滞后的空隙,逃避监管,进行非法生产、销售活动,获取非法利益。
二、政府重视不够。由于在宏观上抓经济建设和大中型产业项目,因此有的地方政府放松了对涉农利益的农机零配件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协调管理不到位。由于具有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经常孤军执法,往往收效不大。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农机零配件缺乏科学性的专业检测手段,有关人员以简单的目测、手感来核定其精密度及质量是否合格是不科学的。而各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又因自身利益关系,忽略了工作上的协作性,工作的扯皮、推诿给非法生产、销售劣质农机零配件者有可乘之机。
这些劣质零配件流入市场,给群众造成损失或事故后,在很大程度上都很难得到合理的赔偿,直接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
为了更好地净化农机零配件市场,让农民买上放心农机零配件,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首先,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通过宣传,增强群众的“防劣”意识和提高他们“识劣”的能力,自觉拒绝使用劣质零配件。
其次,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劣”。打击劣质农机零配件不是单个职能管理部门的事情,它具有联动性、相关性、协调性,需要各方的协调和支持,联手作战。因此,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完善各项管理体制,并协调质监、工商、公安、农机等有关部门,用科学先进的技术检测手段,定期或突击抽检市场上的农机零配件,一旦发现假冒伪劣农机零配件,一查到底,直捣源头,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再次,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督,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让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防劣”氛围,还农机配件市场一个健康的环境。(信息来源:摘自2005年第3期《广西农业机械化》 作者:谢耀广) |